古典中國實用文類美學(The Aesthetics of Classical Chinese Practical Writings)*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類*暢銷書榜~推薦!
作者:柯慶明 ISBN:978986350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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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論」「說」作為文學類型之美感特質(摘錄)
一、前言
論說文是不是一種「文學」的類型?假如說:「是」,那麼還有什麼「文體」或「文類」,可以不算是「文學」?因為所有科學的研究報告、政治的辯論勸說,正都可以歸類於此。我們明明看到它顯然與詩歌、戲劇、小說等這類,一方面是外在具有各別特殊的寫作形式,一方面是內容與皆具抒情、想像性質的文體,截然不同!論說文,憑什麼可以和它們放在一起歸為「文學」的同類?
近乎同樣的思維,亦可由Cleanth Brooks、John Thibaut Purser、Robert Penn Warren所編撰之著名的文學入門教本An Approach to Literature,其一九六四年的第四版上,除了Fiction、Poetry、Drama之外,還選入了包括:The Personal Essay、The Essay of Idea and Opinion、The Critical Essay、Biography 等類的Discursive Prose一項;但在後來修訂的版本卻給刪去了。其他同類的著作甚多,但也都不約而同的,只選介小說、詩、戲劇,而散文不與焉,遑論論說文!
不管這樣的發展是否妥當,畢竟散文是「非文學」的書寫亦在使用的文體形式;而論說文的日常應用又總是與現實上的目的關係緊密,我們確實得探察:以說理為主的「論」「說」文,為什麼可以因其所俱的美感性質,而可以當作「文章」或「文學作品」來欣賞?那都是屬於何種美感特質?出於何種修辭或表現策略?也許透過歷代文論與重要選本的細密考察,我們可以獲得若干線索。由於篇幅的限制,目前先只就中古與近古文學的現象,加以考察。
二、中古文論的見解
(一)曹丕《典論.論文》
曹丕也許是最早注意到文體的美感規範顯然有別的評論家,因而他強調:「文本同而末異」,並且作了以下的說明:
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備其體。
雖然他論述的重點,原在強調才性有偏:「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但卻已經提供給我們最早的文體區劃以及相關之美感要求的一個藍圖,後來更加細密的劃分與規定,大體都是由此繁衍,踵事增華而成。
其中和我們論旨相關的是:首先他強調,一切的「書寫」,也就是他所謂的「文」,都因為它們特定的目的與功能,而有一定的美感規範上的要求,也就是各有其「宜」、「尚」或「欲」;而其中僅「詩賦」是純粹以美感為目的,「欲麗」的文體,也就是相當於後世狹義或純粹的「文學」或「美文」的文體。
ISBN:9789863501350
叢書系列:中國文學研究叢書
規格:平裝/424頁/17x23cm/普通級/單色印刷/初版
出版地:台灣
本書分類:文學小說>中國古典文學>古典文學
本書分類: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政府出版品>教育學習>大學出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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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博客來BOOKS網路書店] 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ap/products/0010708804?utm_source=ap&utm_medium=ap-books&utm_content=recomm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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